建立衔接协议
学术行为
与非威斯康星大学院校建立正式协议,允许该院校的毕业生在协议中明确的条件下转入威斯康星大学绿湾分校学位课程.
课程要求
根据学位要求而定.
流程发起人
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
审批流程
批准/建议需要:
A -需要批准
R -建议
I -只供参考
R |
接送服务协调员 |
A |
成立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 |
A |
院长(s) |
R |
注册商 |
R |
负责商业和财政的副校长特别助理 |
A |
教务长 & 教务副校长 |
I |
总理 |
I |
西澳大学系统管理/校董会 |
审批流程
一把椅子, 迪安, 或有兴趣创建协议的教务长联系转学服务协调员讨论协议选项(转学指南), 清晰度协议, 或谅解备忘录)及现有课程的等效性.
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 迪安, 或教务长根据西澳大学系统制定的指导方针准备提案,并在 UW系统管理政策140(原ACIS 6).2)西澳大学系统院校与西澳大学地区间衔接协议指引. 转学服务协调员协助准备人员准确确定将转学的课程以及如何转学.
该提案被发送给转移服务协调员进行审查. 修订后的报告可送交系主任、院长或教务长批准.
院长审查提案并将所有提案转交给注册主任进行审查和建议.
经审查并由书记官长提出建议或不提出建议, 院长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这项建议, 不批准提案或要求对提案进行修改. 经院长批准后, 最终提案草案提交给AVC的政策和合规审批. 可要求修订.
当获得AVC的政策和合规批准时, 提案提交教务长和学术事务副校长(或指定人员)批准. 如果未获批准,则将提案退还给院长.
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审查提案和所有建议, 如果得到批准, 从参与协议的机构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签名. 如果未获批准,则将提案退还给院长.
一旦获得批准, 教务长(或指定人员)通知院长, 项目主席, 注册主任, 接送服务协调员, 以及政策与合规的AVC,一个新的项目对项目的协议已经建立.